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发布新规以强化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选取、使用和监督,旨在提升产品风格稳定性、加强投资约束力,并将基准表现与基金经理薪酬考核挂钩 [1][7] 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表征作用 - 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充分体现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目标、范围、策略和比例的约定 [2] - 要求根据产品定位和风格任命具备相关经验的基金经理,且基准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2] - 基准构成要素可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商品、多资产等各类指数、合约价格、利率等 [2] 业绩比较基准对投资的约束作用 - 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覆盖基准选取、披露、监测、评估、纠偏及问责的全流程管控机制 [3] - 提高基准选取决策层级至公司管理层,并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3] - 强化内部监督,由独立部门监测投资偏离,投资决策委员会判断偏离合理性,合规负责人定期检查纠偏机制有效性 [3] 业绩比较基准对考核的指导作用 - 要求管理人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健全与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机制 [4] - 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4] - 规范基金评价评奖机制,要求评价机构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对不同类型或风格的权益类基金直接进行业绩排序 [5] 业绩比较基准的外部监督 - 强化托管人监督职责,包括基金合同审核、投资风格库复核、风格稳定性监督及信息披露复核 [6] - 要求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同步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表现 [6] - 规范基金合同、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业绩比较基准的披露内容 [6] 监管后续工作安排 - 证监会与基金业协会将指导行业在过渡期内稳妥优化存量产品基准,确保不影响市场稳定 [7] - 基金业协会将研究建立基金行业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库,用于规范引导基准选取 [7] - 后续将修订薪酬考核规则、将基准考核纳入管理人分类评价体系,并常态化注册与基准挂钩的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 [7]
证监会最新发布!将重塑基金业生态
上海证券报·2025-10-31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