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规范业绩展示,不得存在利用业绩比较基准误导投资者等行为
搜狐财经·2025-10-31 11:37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突出基准衡量业绩的作用 [1] 绩效考核 - 明确管理人应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考核体系 体现产品业绩和投资者盈亏情况 [1] - 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相挂钩的薪酬管理机制 [1] - 衡量主动权益基金业绩时应加强与业绩比较基准对比 科学评估超额收益质量和偏离基准情况 [1] - 基金长期投资业绩明显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时 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应当明显下降 [1] 规范业绩展示 - 除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类型外 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展示基金业绩时须在同一位置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表现 [1] - 需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1] - 不得利用业绩比较基准误导投资者或引导预期收益等对投资者不利的行为 [1] 规范基金评价 - 基金评价机构应将业绩比较基准作为评价基金投资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 [1] - 依据业绩比较基准衡量基金投资业绩、风险控制能力和风格稳定性 [1] -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评价机构原则上不得将不同类型或风格的权益类基金直接进行投资业绩排序或排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