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违规与处罚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宁夏旭宁应付的18,484.75万元款项未如期全额归还的重大事件进展 截至2024年末欠款余额为10,565.86万元 [1]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未对业绩预告等重大事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1] - 董事长林海峰和董事会秘书雪山行未能勤勉尽责 对公司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1] 监管措施 - 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对董事长林海峰和董事会秘书雪山行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相关处罚决定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