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惩处“小作文”!最新通报
中国基金报·2025-10-31 05:45

文章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对行业机构从业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并通报3起典型案例以警示行业[1][7] - 行业机构需依法加强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需规范自身言行,共同维护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1][7] 监管通报案例 - 案例一:券商经纪人擅自编辑转发不实市场信息 - 某证券公司经纪人根据境外媒体和短视频消息,通过自媒体账号擅自编辑转发不实信息,传播范围较大造成不良影响[2] - 该经纪人所在营业部存在合规培训严重不足、自媒体账号管理制度执行不力、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监控不到位等问题[2] - 证监会对该经纪人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对营业部责令改正,对营业部负责人监管谈话,对证券公司责令改正,对分管高管出具警示函[2] - 案例二:券商分析师微信群传播不实信息 - 某证券公司分析师在微信群看到传闻后,未经核实即整合不实信息并转发至其他群,造成不良影响[3] - 该证券公司存在员工对外发声管理不到位、自媒体账号监控不到位等问题[3] - 证监会对该分析师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3] - 案例三:投资咨询机构官微转发不实信息 - 某投资咨询机构未经核实通过公司官方微博账号转发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4] - 该机构还存在误导性宣传、暗示收益等违规问题[5] - 证监会对该机构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的监管措施,对有关负责人出具警示函[6] 监管要求与行业警示 - 行业机构及从业人员需积极践行“五要五不要”的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7] - 行业机构需全面落实相关规定,履行从业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自媒体账号管理和合规内控[7] - 从业人员需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恪守执业准则[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