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 - 政策由政策文件升级为地方性法规,明确“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加装电梯征求意愿工作,大幅降低启动门槛 [2] - 提出“多条腿走路”的资金支持方案,包括居民协商分摊、提取住房公积金、政府加大财政补贴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 [2] - 建立“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协同机制以压缩审批时限 [2] - 创新提出“成片推进”加装电梯模式,通过集中申报、审批、采购和维护保养降低建设运行成本,后续管理推广“连片托管”并由专业机构负责运维维保,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以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2] -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通过全覆盖摸底居民需求、搭建社区协商平台等举措推动服务从“被动审”转为“主动帮” [2] 物业管理条例 - 修订后条例突出党建引领,明确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协调联动机制,鼓励党员参选业委会委员 [3] - 规定小区公共收益须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单独开户设账,并每半年公布收支情况 [3] - 推行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以解决传统业主大会“召开难”问题,并设立应急物业服务规则防止服务空白 [3] - 鼓励设立维修养护日常金、购买保障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安全的保险 [3] - 建立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环境 [3] - 支持物业行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慧管理,推动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打造“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新模式 [3] 养犬管理条例 - 修订后条例实行分区管理制度,将全市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包括各新城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 [4] - 明确规定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教学区及宿舍区等场所禁止养犬,全市范围内禁止饲养、出售烈性犬和大型犬(导盲犬、助残犬除外) [4] - 推行犬只“免疫+登记”一站式便民服务,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定期公布便民服务点,并取消原条例中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规定 [4] - 明确遛犬要牵1.5米以内非伸缩绳、主动避让他人、即时清理粪便等行为规范,在电梯等密闭空间需为犬只佩戴嘴套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4] - 公安机关将牵头建立快速投诉响应机制,对违规行为加强执法监管 [4]
武汉三部民生条例明年起同步施行
长江日报·2025-10-31 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