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颁布与实施 - 《厦门经济特区个人破产保护条例》于2024年8月26日表决通过 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该条例是全国第二部个人破产地方法规 也是二十届三中全会后首次相关立法实践 标志着中国个人破产制度探索迈出重要步伐 [1] 立法背景与意义 - 条例出台旨在激发商事主体竞争力和创造力 是促进厦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要 [1] - 厦门民营经济活跃 截至当前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达47.87万户 条例旨在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提供再生机会 吸引人才创新创业 形成“鼓励创新 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1] 法规主要特色亮点 - 理念创新 突出全面保护 率先将“保护”写入法规名称 平衡保护债权人 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 [2] - 制度创新 提供多元供给 创设庭前债务清理程序 发挥便捷高效和保密优势 节约司法资源 [2] - 程序创新 提升运行效能 构建科学高效的破产程序 优化重整 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及相互衔接转换 鼓励重整与和解 [2] - 机制创新 强化实施保障 建立契合改革实践需求的府院协调机制 统筹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 防范逃废债机制 - 条例明确债务豁免并非个人破产的必然结果 并非对“老赖”及不诚信债务人的纵容 [3] - 针对逃废债问题设置了“全链条防范与惩戒机制” 从事前 事中 事后各环节防范 纠正并惩治恶意行为 [3] - 具体通过清查财产及变动 设定财产处分规则 严格债务豁免法定条件 加重欺诈行为法律后果 完善多部门协同保障等制度设计 形成打击合力 [3] 司法实施保障 -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将坚决扛起条例实施的政治 法治和审判责任 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3] - 司法实施重点包括强化鼓励创新创业的司法导向 切实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把防范破产欺诈贯穿程序始终 营造良好司法实施氛围 [3]
11月1日起厦门施行个人破产保护条例
中国经济网·2025-10-30 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