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户籍新政落地在即,新增岛外租房落户及放宽就业落户 | 快讯
华夏时报·2025-10-29 08:55
政策核心内容 - 厦门市户籍制度改革通知定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 - 改革思路为"全面放宽岛外落户条件、逐步放宽岛内落户限制" [2] 岛外落户条件 - 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租房落户需满足住房租赁备案且居住登记满半年,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且申请时在保 [2] - 在上述区域就业落户需满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且申请时在保,并在本市居住登记满半年 [2] 岛内落户条件 - 在思明区、湖里区的厦门岛内区域落户需满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申请时在保,并在两区住房租赁备案且居住登记满2年 [2] 落户申请顺序与随迁规定 - 符合条件人员应按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社区公共户、居住地社区公共户的顺序申请落户 [2] - 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