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核心事项 - 公司因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将回购注销3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9,835股限制性股票 [2] - 此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由100,742,300股减少至100,602,465股,注册资本由100,742,300元减少至100,602,465元 [2]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2] 业绩考核结果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未达到触发值 [2] - 根据考核结果,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0% [2] 债权人通知程序 - 由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 [4] - 债权人可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4] - 债权申报可采用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起45日内 [5][6] 股东会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9] - 公司在任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及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10] -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