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股份登记,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德润控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5,575,447股 [2] -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7.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5.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153,605.44元 [27][29] - 本次发行完成后,德润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5,575,447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365,128,995股的7.00% [2][31] 股东权益变动与控制权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持股比例由21.20%降至19.72%,实际控制人潘龙泉合计持股比例由40.25%增至44.44% [3][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德润控股新增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3][5] - 德润控股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1] 发行审批与法律程序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4][5][34][35][37] - 本次发行符合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条件,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豁免德润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 [2][7]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计划于2025年11月4日16:00-17:00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10][11] - 公司董事长潘龙泉、董事兼总经理章鼎、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杨文亚、独立董事张书桥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13] - 投资者可在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16:00前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或公司邮箱进行提问预征集 [11][13]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