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第5/4号决定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和附件B的修正》的决定
新华网·2025-10-28 16:41
政策批准 - 中国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了对《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和附件B的修正 [1] - 批准的修正案由《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在日内瓦通过 [1] - 批准决定于2025年10月28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作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