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核心违规事件 - 公司向关联方中体海盈提供借款1035万元,且其他股东未同比例出资,截至2024年报告期末累计本息达1129.56万元未归还 [1] - 公司在2023年和2024年年报中,就“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披露为“否”,信息披露不准确 [1] - 公司子公司中体成都滑翔机有限公司将房屋拆迁款1028.88万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临时公告,仅在2021年年报中披露 [1] 违规行为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五条第二项 [1] - 公司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单铁、财务总监顾兴全、时任董事长王卫东因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监管处罚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2] - 对单铁、王卫东、顾兴全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