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与平台遵从情况 - 自10月1日起平台企业需首次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及收入信息[1] - 已有超过4100家境内外平台报送了相关涉税信息[1] - 截至10月15日报送平台内经营者涉税信息的平台数量已达4100多家超过应报送平台总数的六成[2] - 已有6654家境内外平台报送了平台自身的基本信息[2] - 拼多多、饿了么、滴滴出行等头部平台从10月初即启动涉税信息报送工作[2] - 所有平台企业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首次报送工作[2] 政策解读与法律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工信部、网信办明确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或存在漏报、瞒报、谎报涉税信息的行为按违法行为次数予以认定[3] - 税收征管法强调信息管理全面化此次规定是落实税收法治原则的重要体现[1] - 规定设定了尽职免责条款给平台的信息管理责任划定了一定边界[1] - 互联网平台交易的信息管理体现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概念[1] 违规行为与监管重点 - 部分纳税人转换收入性质手段翻新如批量将从业人员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将个人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4] - 通过批量办理登记注册、更改店铺标识码等方式违规引导转换收入性质属于情节严重违法行为[4] - 平台企业策划、协助、诱导平台内经营者分拆收入导致信息不真实将被责令停业整顿[4] - 少数灵活用工平台以帮助其他主体开具发票来转引税源、虚增收入骗取地方财政返还[5] - 个别平台协助分拆收入使经营者在达到一定规模前违规享受税收优惠[5] - 将劳务报酬转化为经营所得申报是典型偷逃税违法行为[5]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收入的所得项目划分标准被优化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式得以改进[5] - 中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45%企业所得税最高税率25%个体工商户核定后税负更低[6] - 通过转换收入性质以适用核定征收政策的行为是违法的[6] 新规意义与行业影响 - 规定完善了征管体系并努力平衡征纳关系[1] - 企业经营活动互联网化趋势明确加强互联网交易平台信息管理势在必行[1] - 新规可依法获取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有利于及时发现违规转换收入性质等行为[5] - 以往税收征管体系主要针对企业对分散化的个人和小微主体存在信息和征管成本不匹配的情况[7] - 互联网运营平台良莠不齐容易形成信息隔断甚至协助逃避征管此次规定是针对上述情形的量身定制措施[7]
4100家境内外平台报送了相关涉税信息
经济观察网·2025-10-25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