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发布 12月起施行
南方日报网络版·2025-10-24 08:39
政策核心与背景 - 广东省发布《广东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标志着相关补偿工作进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1] - 政策出台背景是生态环境改善导致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加速增长,局部区域种群密度过大,毁农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1] - 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补偿的责任主体、部门分工、补偿范围、申请程序等内容 [1] 补偿范围与条件 - 补偿范围涵盖陆生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死亡、农作物、林木、房屋、家具损毁以及畜禽伤亡等情形 [1] - 对于主动攻击野生动物、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地等行为造成损害的情形不予补偿 [1] 补偿标准细则 - 人身伤害补偿中,治疗费按医保政策支付,误工费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折算 [2] - 伤残补偿根据等级确定,一级伤残按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9倍补偿,并逐级递减 [2] - 财产损失补偿中,农作物、林木、畜禽死亡均按核实后实际价值损失的80%进行计算 [2] 补偿机制与未来措施 - 构建“保险先行+政府兜底”的双轨机制,优先通过政府提供保费的责任保险及政策性保险进行赔偿 [2] - 对于政策性保险未覆盖或保障不足的部分,再由各地政府直接安排补偿资金 [2] - 未来将不断完善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和补偿机制,通过科学种群调控、完善防护设施等措施降低致害风险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