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处罚原因系未依法披露2022年度重大关联交易[1]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均被处以警告及金额不等的罚款[1] 关联交易详情 - 2021年12月公司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 合同涉及"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厂房建设[1] - 项目实际承包方为公司实控人阮荣涛侄子阮钟炎[1] - 2022年该关联交易金额达1.2亿元[1] - 交易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6%[1] 信息披露违规 - 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1] - 浙江证监局认定该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1] 具体处罚措施 - 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 - 对时任董事长阮荣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1] - 对时任总经理阮棋江、监事会主席夏书良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1] - 对时任副总经理阮岑泓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