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信息 - 公司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吴世春等的证券纠纷案及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于10月2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1] - 公司近期内部争议逐步升温,双方围绕信息披露、表决权委托等事项展开多轮博弈 [1] 公司诉讼请求 - 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吴世春等三被告就违法提请召集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的行为共同赔偿损失暂计250万元 [2] - 公司请求判令吴世春等六被告对违规增持的3.87%股份自5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2] - 公司请求判令吴世春对通过二级市场违规增持的2.54%股份及后续增持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 [2] 争议焦点:表决权与信息披露合规性 - 庭审中协议收购与表决权委托的信息披露合规性问题成为争议焦点 [2] - 公司认为吴世春收购行为涉嫌触碰合规红线,包括收购主体“梅岭合伙”尚未设立、交易价格条款涉嫌提前锁定协议转让价格 [3] - 公司指出因相关交易安排不符合监管规则,5月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均未予披露 [3] - 公司主张吴世春在获得6.4%股份表决权委托后须依法公告披露,因其可实际支配表决权 [4] 双方主张与事件时间线 - 吴世春方面在庭审中予以回应和反驳,认为其是正当行权 [4] - 吴世春方面称监管从未认定其存在违规持股和增持,并指出公司未披露监事会第六次决议 [6] - 根据公司公告,吴世春等人于6月24日告知公司其已于5月26日晚终止股份转让交易,并于7月1日晚在交易所要求下提供终止文件 [6] - 公司董事会此前未同意吴世春改选董事会提议的主要原因是其因签署相关协议而处于上市公司收购过渡期 [5] 监管最新动态 - 10月20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董事长邱京卫下发监管函,认为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发出股东会通知的违规行为 [6] - 同日,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邱京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6]
“内斗”再升级?ST路通与梅花创投创始合伙人庭审激辩
中国基金报·2025-10-20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