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10-20 19:09

文章核心观点 - 东方证券宣布实施2025年半年度现金红利分派方案,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2元(含税)[2] 分配方案要点 -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后实施[3][4] - 公司A股总股本为7,469,482,864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回购股份61,546,481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股份数为7,407,936,383股[6] - 经计算,基于总股本的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约为人民币0.1190元[6] - 本次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6]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 - 0.1190元/股[6]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9] 分配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7]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报业集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8] -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操作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安排需参考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布的相关公告[3] 差异化税收处理 - 对于持有A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适用不同税率: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税[10]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11] - 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A股,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8元[12] - 对于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H股的内地个人投资者,公司按2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96元[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