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股东王新明、王红艳及一致行动人山南神宇计划减持不超过3%股份

股东减持计划 - 吉峰科技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新明、王红艳及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1] - 三者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27,2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 [1] - 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及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总股本2% [1] 减持原因与股份来源 -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财务安排 [1] - 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