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产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ST长方子公司领罚
公司处罚事件 - 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处罚 [1] - 具体处罚事由为生产销售抽检不合格产品 罚款13057.5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61.88元 [1] - 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 处罚机关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1]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为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离网照明行业龙头企业 [3] - 业务立足移动照明产品 并拓展至家居照明、离网生活家电、多功能便携储能等领域 [3] - 旗下拥有康铭、KAMISAFE、沃尔风vavofo、多朗达四大品牌 [3] 公司市场覆盖与规模 - 国内产品零售终端达到50万余家 [3] - 销售网络覆盖东南亚、中东、南美、非洲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3] - 公司成立于2004年 注册资本为10747.6万元人民币 [4] 公司股权结构 - 公司大股东为ST长方(300301 SZ) 持股比例达99.8660% [4]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涛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