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已部署加强转移支付制度建设与监督 旨在解决审计揭示的资金下达不及时、分配不科学、闲置及挪用等问题 以提升超十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1][8] 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与重要性 - 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约100397亿元 2025年预计增至103415亿元 用于均衡地区财力差异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 审计揭示的主要问题:资金分配不科学不合理 - 部分省份未制定或未及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即分配资金 如甘肃有26项未制定办法 河北有3项未及时修订办法[2] - 资金分配存在“小散”、“一刀切”或支持内容交叉重复 如山东有5项资金分配小散涉及4.91亿元 2项资金“一刀切”分配涉及2.95亿元 安徽有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内容目标相近、类同[3] - 分配方式对财政困难地区倾斜不足 如湖南两项财力性转移支付中 有6个收支缺口较大的县人均补助低于全省平均值[3] 审计揭示的主要问题:资金下达不及时 - 多省存在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超时限问题 影响预算执行和资金绩效 如广东有46项中央和23项省级转移支付共计161.61亿元下达超期 最长超期334天涉及10.30亿元 江苏有超半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339.15亿元在下半年下达[4] - 资金下达过晚导致错过政策窗口期 如山东2024年4月收到的2.15亿元渔业增殖放流资金 直至12月才分配 已错过当年最佳执行时间[5] 审计揭示的主要问题:资金闲置与挪用 - 因项目谋划不足、前期工作缓慢等原因导致资金闲置 如海南有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闲置8.04亿元 河北有34项转移支付资金50.57亿元滞留未支出 内蒙古有5项资金153.29亿元当年未支出[5] - 部分市县存在挪用转移支付资金问题 如吉林3市县挪用中央、省级资金25.45亿元用于国库调度、偿债等 河北部分市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7.88亿元用于平衡预算等[6] 制度设计与监管层面的深层原因 - 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存在不合理之处 如专项转移支付占比高、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定位不清、激励约束与监督评价机制不健全等[7] - 政府层级多导致信息不对称和效率损失 易引发“公共池效应” 弱化财政分权约束[7] 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国务院将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办法 完善支出成本差异与财政困难程度评价工具 探索建立区域均衡度评估机制 清理规范交叉重复的转移支付[8] - 国务院要求加快资金下达进度 严格落实预算法时限要求(一般性转移支付30日内 专项转移支付90日内) 并优化直达资金管理[8] - 国务院将适时研究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条例》 对转移支付进行系统规范[8] - 地方审计建议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规范专项转移支付 优化结构并明晰功能定位 健全定期评估、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 加强绩效监控[9]
部分资金分配不合理、闲置或挪用,超10万亿转移支付资金如何强监管
第一财经·2025-10-19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