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
人民日报·2025-10-17 22:01
法规核心内容 - 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由国家网信办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办法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情形、申请方式、认证要求及专业认证机构的义务作出了细化规定 [1] 适用条件与范围 - 适用该认证方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二是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或者不满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 [1] - 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中不得包含重要数据 [1] - 禁止通过数量拆分等手段规避出境安全评估,必须通过认证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