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国家统计局组建督察组进驻6省份和6部门
南方都市报·2025-10-17 14:33

国家统计局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启动 - 国家统计局组建12个督察组,于10月中旬起分别进驻天津市、吉林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甘肃省6个省份,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国资委6个中央部委,开展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 [1] - 2025年常规统计督察动员部署会于10月16日在北京召开,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义强调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增强督察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1] 督察工作重点与要求 - 督察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等情况 [2] - 督察工作要求严格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坚决防治统计造假,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 [5] - 督察组要求被督察地区和部门在3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国家统计局,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效 [5] 督察具体安排与方式 - 例如,第4统计督察组在天津的进驻时间为10月16日至28日,主要受理天津市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的来信、来电举报 [3] - 督察工作强调优化方式方法,强化分类施策,深化配合联动,增强督察的科学性和协同性 [1] 督察背景与长期意义 -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于2018年8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授权国家统计局开展统计督察工作 [3] - 统计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开展的重大行动,被视为防治统计造假的“利器”和有效治理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 [3] - 开展统计督察旨在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堤坝,全方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筑牢党和国家宏观调控决策的信息基础 [3] 前期督察情况与发现的问题 - 此前,国家统计局于202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建10个督察组,对山西、辽宁、江苏、浙江、海南、重庆、宁夏7个省(区、市)和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3个国务院部门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 [4] - 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有短板,隐形和新型统计造假问题显现,干预统计工作现象仍有发生;一些被检查企业(项目)统计数据不同程度失实;有的地方首轮统计督察整改不够到位;部门有关统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 - 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被督察地区和部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