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79元卖眉笔争议再起余波,“花西子”诉自媒体商业诋毁案二审开庭
扬子晚报网·2025-10-17 14:33

事件背景与起源 - 2023年9月10日,头部主播李佳琦在直播销售花西子79元眉笔时,对网友关于产品价格的评论回应称“哪里贵了”及“这么多年工资涨没涨,有没有认真工作”,引发舆情并登上热搜[1][2] - 事件衍生出“哪李贵了”、“花西币”等网络热词,李佳琦于2023年9月11日直播道歉[2] - 2023年9月19日,花西子品牌方发布公关文章《一封信》,次日,由赵先生实控的自媒体发布文章《对话花西子离职公关:声明像小学生作文,无法对抗老板意志》[1][4] 诉讼案件核心信息 - 2024年12月9日,花西子以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纠纷为案由,将自媒体及其实控人赵某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费用8万元,共计58万元[1][6] - 2025年6月27日,一审判决赵某赔偿花西子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开支2万元,赵某提起上诉[1][8] - 2025年10月17日,该案二审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期二次开庭[1][8] 一审判决关键认定 - 一审法院认定自媒体文章内容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文章表达对花西子品牌有侮辱、贬损之意,损害了品牌商誉[7] - 法院指出文章关于“高层VP离职”、“花西子只剩无经验的年轻公关”等表述与事实不符,根据花西子提交的证据,在相关时间点前集团仅1人提出离职,且非“高层VP”,至2023年11月底也仅有4人离职[7] - 法院认为赵先生虽提供受访员工信息及录音,但对方未出庭,录音证据存疑,且赵先生未尽到合理核实信息义务,不能免责[8] - 法院认定赵先生的公司提供化妆品行业有偿推广服务,利用自媒体账号进行流量变现,与花西子存在行业竞争关系[8] 二审争议焦点与新证据 - 二审中,赵先生方申请案由由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改为名誉权纠纷,并提交新证据证明其并非适格的不正当竞争主体[1][12] - 赵先生方提交新证据显示该自媒体账号从开号到最后只盈利400多元,平均每天不足1元,2023年后零提现,且账号为赵先生个人运营,背后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10] - 赵先生方提供证据证明其自媒体为综合性账号,并非化妆品行业媒体,也未与化妆品企业做生意,十几条转发内容中仅涉案稿件为原创[10] - 赵先生方申请李佳琦出庭作证,以证明花西子的商业损失和商誉损失是从李佳琦直播言论发酵后开始,但法院认为无此必要[9][10] 案件法律争议点 - 案件核心法律争议在于商业诋毁与名誉权纠纷的区别,商业诋毁需满足“经营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前提,而名誉权侵权仅需证明对“社会评价”的降低[13][14] - 竞争关系的认定需结合业务模式、交易机会争夺等实质因素,被告自媒体是否实际参与化妆品行业推广服务、是否与花西子形成实质性交易机会争夺,是二审法院审查重点[13][14] - 商业诋毁的核心在于“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而名誉权侵权涵盖侮辱、诽谤等行为[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