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高平自来水有限公司因其供应饮用水不达标被罚1500元
齐鲁晚报·2025-10-17 03:34
行政处罚事件 - 淮南市高平自来水有限公司因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受到行政处罚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淮潘卫水罚﹝2025﹞3号,罚款金额为0.15万元 [1] - 处罚机关为淮南市潘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 [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淮南市高平自来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12日 [2] - 法定代表人为程勋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老胡村,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4003006288798 [2] 违法与处罚依据 - 公司违法行为类型为“生活饮用水”,具体事实是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2] - 该行为违反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1][2] - 处罚依据是《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