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8][12] - 终止决定是基于对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的综合考量 [2][12][15]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议,程序完备 [2][4][13][14][18] 董事会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2] - 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发行可转债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 - 根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此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14] 发行事项背景与进程 - 本次发行事项于2025年2月1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9] - 2025年3月6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预案 [10] -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受理通知 [10] - 公司后续收到并回复了上交所的审核问询函,并分别结合2024年年报和2025年半年报进行了两次修订 [11][12] 决策程序与审议意见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认为决策审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1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 [14][17][18] - 监事会认为终止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4][18] 终止影响与后续安排 - 终止本次发行系公司经审慎分析后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2][15] - 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