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中地质工程有限公司因串通投标被罚4.2万元
齐鲁晚报·2025-10-15 02:55
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因在招标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处以罚款42149.38元 [1]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侯建招罚字﹝2025﹞3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 [1] 违法行为细节 - 公司在开标过程中被查出与另一家公司编制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相同 [1] - 该行为根据福建省相关规定被视为串通投标 [1] -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1] 处罚依据与金额 - 处罚机关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 - 罚款金额为招标项目中标金额8429876元的千分之五,即42149.38元(约合4.215万元)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江西省赣中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曹江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是江西省地质局第五地质大队的全资子公司 [2] - 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