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核心分红方案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2][4] - 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935,210,29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056,308.76元[4] - 本次权益分派为差异化分红送转:否[2] 方案审批与实施时间 - 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5月15日)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8月26日)审议通过[2]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东派发[5] - 公司股东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7] 不同投资者的扣税安排 - 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税负为10%或20%[8]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9] - 通过沪港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10]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