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等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推出158项改革举措
新华网·2025-10-15 17:23

试点范围与规模 - 天津市、河北省(雄安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等7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将开展试点试验 [1] - 试点试验围绕7个方面共计158项改革举措展开 [1] 各地区试验重点 - 上海市计划依托长三角数据合作机制,深化数据共享、创新协同和场景开放,以促进跨区域协同发展,共建长三角万亿级规模数字产业集群 [1] - 江苏省将通过“制度创新+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场景赋能”四维协同,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路径,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 [1] - 浙江省将坚持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双向赋能,深化企业、人才、市场、平台等创新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1] - 广东省将落实区域重大战略,深化要素、设施、产业、开放、机制方面的新探索 [1] 政策目标与展望 - 国家数据局将推动试验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做法和发展经验,实现数据领域改革破局 [2] - 政策目标包括打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高地,支持相关地方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上发挥重要作用 [2] - 最终目标是形成地区产业升级动力源、区域经济增长极、国际贸易合作新引擎,促进高质量发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