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发行获批核心信息 - 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1] - 此次债券发行基于公司2023年3月24日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4月11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1] 发行实施安排 - 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2] - 本次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 [3] -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债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