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劳动保障法规被处罚1.8万元
齐鲁晚报·2025-10-15 07:35

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因在西安机场物流业务配套用房工程装饰装修项目中未按规定提供劳动用工资料而受到行政处罚[1][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陕西咸社罚字﹝2025﹞2118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1][2] - 处罚金额为罚款18000元整[1][2] 违法事实与处理过程 - 违法行为类型为未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及《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1][2] -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曾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文号:陕西咸社监令字〔2025〕2541号)要求限期整改,但公司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1][2] - 处罚依据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陕西建工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10月27日,法定代表人为肖建军[2] - 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2]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9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220523954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