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前沿 | “收益好的买不到,买到了收益肯定立马下降!”——银行理财产品频现“橱窗戏法”
新华财经·2025-10-15 07:08

银行理财产品规模与市场背景 - 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在今年上半年站上30万亿元关口[6] - 在一年期定存利率跌破1%的背景下,存款向银行理财产品的迁移成为新趋势[6] 收益率展示乱象 - 银行App理财产品展示倾向于突出表现较佳的时间段,如仅展示“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而隐藏近期较低收益率,某股份制银行App展示代销产品成立以来年化4.5%,但近一月年化仅为1.59%[6] - 某国有大行App代销产品首页显示成立以来年化5.09%,但实际业绩比较基准为2%至2.5%,近一月年化收益率仅为1.79%[6] - 微众银行App某产品仅展示成立以来、近一年、近六个月年化收益率,缺乏近三个月、近一月等更有参考性的数据[7] - 银行理财业绩展示形式多达十几种,缺乏统一标准,导致投资者产生收益预期误读[8] 产品设计与投资者体验问题 - 部分产品到期后默认设置为“自动滚存”而非“赎回”,易导致投资者无法到期赎回并面临本金损失风险[7] - 新发“打榜产品”因初期规模小、配置激进,可在成立后10天或封闭期内拉高收益吸引申购,待规模扩大后收益率大幅回落[8] - 部分银行App不直观展示日收益率和当日收益,需投资者自行计算单位净值,信息获取困难[10] - 较高风险R3类理财产品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费率可达20%、40%甚至60%以上,但业绩比较基准上下限设定较低,风险主要由投资者承担[11] 销售行为与信息披露缺陷 - 银行通过白名单、黑名单将投资者分级,新发理财产品仅向特定投资者展示或显示“售罄”,加剧普通投资者不满[10] - 理财产品合同条款存在自相矛盾问题,如某产品条款同时标注“不收取”和列出超额业绩报酬项目,且费率不透明[11] - 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投资者在赎回前无法确知超额业绩报酬的具体收取比例[11] 监管动态与行业影响 - 金融监管部门于2024年8月通报银行理财子公司存在“年化收益率展示虚高”等问题并要求整改[6] - 中国银行业协会于2023年11月发布《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禁止承诺未来收益及选择性展示过往业绩,但违规行为仍存[12] - 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后,业绩比较基准与实际收益率的差异成为正常现象,考验投资者认知及机构管理能力[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