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贷诚信管理评价揭晓浦发银行菏泽分行居股份制与城商行首位
政策背景与实施 - 菏泽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6月印发《菏泽市企业信贷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和《菏泽市银行机构信贷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1] - 2025年7月至8月,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联合成立信贷诚信管理工作专班,开展信贷管理评价[1] - 评价涵盖企业评价和市直单位部门评价两个方面[1] 评价机制细节 - 企业通过“爱山东”APP对银行机构的4种失信情形进行评价,包括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终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及其他对企业正常融资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行为[1] - 10家市直部门结合本行业及领域工作情况对银行机构作出宏观评价[1] 评价结果与表现 - 浦发银行菏泽分行在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中排名第1位[2] - 参与评价的24家企业均未对浦发银行菏泽分行给出负面评价[2] - 该结果体现了公司在信贷业务中的诚信经营理念,并对菏泽市金融信贷环境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作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