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广东省内夫妻可互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
广州日报·2025-10-13 07:45
法规核心内容 - 广东省修订通过《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法规明确夫妻一方可持有效证件查询另一方名下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状况 [1] - 法规旨在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妇女在成员身份确认、收益分配、土地补偿等方面的权益保障 [1] 财产权益保障 -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 [1] - 有关单位应当受理查询申请,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1]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 - 依法保护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权利 [1]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就学、服役、务工、经商、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1]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阻挠或者强迫妇女迁移户籍 [1] 劳动权益救济措施 - 用人单位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用人单位 [2] - 救济措施包括采取谈话、对话、函询等方式开展调查和调解,依法进行监督并要求其限期改正 [2] - 对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查处典型案例可向社会公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