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相关办法,夫妻可互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
南方都市报·2025-10-13 07:09
法规核心内容 - 广东省通过修订后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 修订后办法由原来的9章46条增至9章59条,聚焦本省妇女权益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 [1] 夫妻财产查询权 - 夫妻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可向不动产登记、车辆管理单位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出具书面材料 [1] - 该规定意味着自2026年起,广东省内夫妻可依法查询对方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 [1] 妇女健康服务保障 - 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将孕产妇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加强孕期、产期和产后抑郁防治 [2] - 推动将产前分娩镇痛评估纳入产检项目,完善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 [2] - 加强对农村妇女、流动人口、困难企业女职工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的筛查服务 [2] 生育后职业发展支持 - 规定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支持 [2] - 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 [2] 农村妇女权益保障 -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2]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就学、服役、务工、经商、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其权益 [2]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阻挠或强迫妇女迁移户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