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监管分局同意新华保险陈仓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宝鸡监管分局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陈仓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 [1] 监管批复内容 - 批复同意新华人寿陈仓营销服务部将营业场所变更为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公园路1号院2幢房屋2层1-6号 [1] - 新华人寿需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1] 公司申请依据 - 批复依据为新华人寿陕西分公司提交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陈仓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新保陕字〔2025〕9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