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修订背景 - 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25年6月27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1][2] - 修订后的法律自2025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2][33] 总则部分 - 立法目的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 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4] - 明确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 平等 公平 诚信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4] - 规定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国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7]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8] - 国家鼓励 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9]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 禁止实施混淆行为 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影响力的商品名称 包装 装潢 名称 域名等标识[12] - 禁止采用贿赂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 包括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 受委托单位或个人等[13][14] - 禁止对商品性能 功能 质量 销售状况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15] - 禁止以盗窃 贿赂 欺诈 电子侵入等手段获取 披露 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16] - 禁止有奖销售中存在信息不明确 变更奖项 欺骗性销售或最高奖超过五万元等情形[18][19] - 禁止编造 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 商品声誉[20] - 禁止利用网络 数据 算法 技术等手段妨碍 破坏其他经营者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20] - 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20] - 禁止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或强加不合理交易条件[21] 调查程序规定 - 监督检查部门可采取进入经营场所检查 询问相关人员 查询复制资料 查封扣押财物等措施[22][23] - 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时 可对经营者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23]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23] - 平台经营者需建立公平竞争规则和举报投诉机制 发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及时处置并报告[24] 法律责任条款 - 经营者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5] - 实施混淆行为的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6][27] - 贿赂行为可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27] - 虚假宣传可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28] - 侵犯商业秘密可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28] - 网络不正当竞争可处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29] - 违反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将记入信用记录并公示[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发布!自10月15日起施行
人民日报·2025-10-11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