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实施,非车险“报行合一”落地:明确“见费出单”
南方都市报·2025-10-11 08:16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规,将车险领域成熟的“报行合一”监管体系全面延伸至非车险市场,新规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同时废止2007年出台的旧规 [2] - 新规明确非车险业务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但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 针对违规行为,新规明确惩戒措施,对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费率或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机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 [3] 非车险业务市场背景 - 非车险业务发展迅速,其保费占比已从2019年的37.1%攀升至2024年的47.4% [2][3] - 2024年非车险保费收入达7770亿元,近五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0% [3] - 规模扩张伴随着费用水平过高、承保亏损、应收保费率较高等问题,责任险、企财险等主力险种承保亏损问题日益突出 [2][3] “报行合一”监管要求 - 新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强化保险费率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产品,推动非车险产品的使用与备案情况一致,即明确非车险“报行合一”要求 [3] - “报行合一”监管模式最早于2018年6月应用于车险领域,此次延伸至非车险意味着保险业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已全面覆盖这一监管模式 [4] - 业内分析指出,新规有助于压缩非理性竞争空间,引导保险机构从“规模争夺”转向“价值深耕” [2] “见费出单”与应收保费管理 - 新规明确财产保险公司应在收取保费后向客户签发保单并开具保费发票,以解决长期存在的“先出单后收费”问题 [6] - 对保费超过一定金额且需分期缴纳的工程保险等业务,公司应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并可约定保险合同效力或赔付责任 [6] - 要求财险公司加强应收保费管理,完善信息系统、优化规章制度及考核政策,从源头控制应收保费风险 [6] 行业协同与监管执行 - 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需加强经营指标监测,对于手续费率超过备案水平或综合费用率异常变动的机构,及时开展监管约谈、现场检查等 [7] - 保险业协会需研究制定行业示范条款、承保理赔自律指引等,做好非车险自律管理 [8] - 精算师协会需测算制定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银保信公司需完善产品智能检核系统,推动行业信息共享以支持监管落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