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自10月14日起,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证券时报·2025-10-10 07:18
事件背景与核心观点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针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的301调查措施,计划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中国相关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 [1] - 中方认为美方措施严重违背国际贸易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将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 [1] - 作为对等措施,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方相关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1] 中方反制措施适用对象 - 美国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拥有所有权的船舶 [1] - 美国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运营的船舶 [1] - 美国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所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1] - 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1] - 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1] 收费标准与分阶段实施计划 - 自2025年10月14日起,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1] - 自2026年4月17日起,收费标准提高至每净吨640元人民币 [1] - 自2027年4月17日起,收费标准提高至每净吨880元人民币 [1] - 自2028年4月17日起,收费标准提高至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 [1] 收费执行细则 - 船舶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时,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费用,后续港口不再收取 [2] - 同一艘船舶在一年内被收取此项费用的航次不超过5次 [2] - 具体实施办法将由交通运输部另行制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