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2025年第10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2025-10-09 08:41

抽检总体情况 -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15个食品大类开展监督抽检,总抽检批次为197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1.52% [2] - 抽检覆盖的食品种类包括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和饮料 [2] - 调味品类抽检23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是该次抽检中不合格样品集中的品类 [2] 不合格食品详情 - 不合格产品均为白芷(一种调味品),涉及三家不同的被抽样单位,生产日期集中在2025年5月至8月 [2][3] - 咸宁市首恒和润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购进的白芷(生产日期:2025-08-01)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469g/kg,超出“不得使用”的标准 [2] - 咸宁市咸安区柏福莱鲜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白芷(生产日期:2025-08-12)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420g/kg [3] - 咸宁市谭姐一招鲜香精香料门市部购进的白芷(生产日期:2025-05-14)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为0.718g/kg,为三批次中检测值最高者 [3] 监管措施 - 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采取措施 [3] - 相关措施包括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封存、下架和召回 [3] - 监管部门将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展开进一步调查,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