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核心内容 -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自10月15日起施行 [1] - 修订立足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新特点、新挑战,对虚假交易、数据权益保护、平台责任等焦点问题作出回应 [1] - 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夯实公平竞争法治根基,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1] 针对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 - 新法完善了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对恶意交易的多种表现形式进一步细化 [1] - 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滥用平台规则,指使他人对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交易、虚假评价或恶意退货等行为 [1] - 针对网络刷单炒信、虚假评价、恶意退货等频发行为,一起网络水军刷单案涉案金额超3000万元,为5000余家电商提供虚假交易服务 [1] - 广告屏蔽、流量劫持、数据杀熟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花样翻新 [1] 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与义务 - 新法规定平台经营者应在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中明确公平竞争规则,建立举报投诉和纠纷处置机制 [2] - 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及时依法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并保存记录,向监管部门报告 [2] - 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2] 对特定行业竞争乱象的规范 - 针对外卖平台的价格战,部分平台通过补贴或强制手段迫使商家参与低价竞争 [2] - 针对充电宝行业,部分厂商为压缩成本使用劣质电芯导致安全隐患激增 [2] - 新法将内卷式竞争纳入调整范围,国家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各类经营者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 法律实施的预期影响 - 新法施行后,将为商家的合理利润空间和合法权益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3] - 平台经营者应立足长远通过创新做大蛋糕,优化竞争规则实现优胜劣汰,保持健康经营生态 [3]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10月15日起施行 网络平台经营者应明示平台内公平竞争规则(法治聚焦) 不得实施虚假交易、恶意退货等行为
人民日报·2025-10-09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