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核意见,认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1] - 该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1]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概况与用途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2] - 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不超过5.00亿元)、财富管理业务(不超过5.00亿元)、购买国债等证券(不超过5.00亿元)、资产管理业务(不超过5.00亿元)、增加对另类及私募子公司投入(不超过10.00亿元)、信息技术与合规风控投入(不超过7.00亿元)、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13.00亿元)[3] 本次发行方案核心条款 - 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在内的符合条件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4] - 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按董事会决议日的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1,105,908,310股 [4] - 公司控股股东紫金集团拟认购金额为5.00亿元 [4] 股份限售安排与发行后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紫金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 [4] - 其他持股5%以上(含)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持股5%以下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5] - 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南京证券不超50亿元定增获上交所通过 红塔证券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