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框架 - 江苏省审议通过《江苏省检验检测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构建科学、规范的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体系 [1] - 条例明晰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与监管方面的总要求和职责,并落实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的主体责任 [2] - 条例通过规范检验检测全流程活动,推动各环节可跟踪、可溯源,确保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 [2] 行业市场现状 - 江苏省是经济大省和制造业强省,检验检测机构种类多、数量大、服务范围广,全省已取得资质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达11445家 [1] - 行业业务涵盖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重要技术服务支撑 [1] - 目前行业存在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不足、市场化集约化水平有待提升、市场秩序不够规范等问题 [1] 从业基本规范 - 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基本原则,机构及人员应独立开展活动,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 [2] - 检验检测机构及人员对其在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2] - 检验检测机构聘用被禁止从业的人员或已被其他机构聘用的人员从事活动,将面临限期改正及罚款等处罚 [3] 违法违规处罚 - 未取得资质许可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 - 对未经检验检测出具数据、伪造或变造数据结果、伪造变造机构印章或人员签名等行为,对机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资质许可证和执业证书 [3] - 检验检测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
江苏立法为检验检测立规矩,机构伪造数据最高可罚十万元
扬子晚报网·2025-09-30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