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约50个城市 两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促进“新”消费
新华网·2025-09-30 11:55

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 支持约50个城市 政策实施期为两年[1] - 试点旨在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增加优质消费供给 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 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1] - 试点工作针对高品质消费供给不足 消费领域创新动能有待激发等问题 从供给侧集中发力 聚焦创新消费业态 模式和场景[1] 试点城市选择与支持方向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 主要向人口基数大 带动作用强 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1] - 试点支持城市在三个方面开展创新探索 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 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 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1] 财政补助方案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资金补助 实施期内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 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 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2] - 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 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 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2] - 试点城市可按市场化原则 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采取补助 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