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金融监管分局同意撤销中国人保财险达州市通川区支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支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达州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办理相关手续。 一、同意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支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 2025年9月23日,达州金融监管分局发布批复称,《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通 川区支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达人保财险发〔2025〕3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 如下: 未尽事项按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