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营销分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案件核心信息 - 诉讼案件已进入终结执行阶段 [2] - 上市公司营销分公司为申请执行人(一审原告) [2] - 案件涉及合同纠纷,核心诉求为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16,788,122.44元及违约金 [3]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2024年2月1日起,以货款为基数按年利率5.175%计算 [3] 案件背景与历史 - 纠纷源于山东安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经销协议书约定支付购车款 [5] - 公司于2023年11月19日向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 诉讼事项及一审进展已通过临2024-007和临2024-070公告进行披露 [5] 案件执行进展 - 自一审判决至本公告日,已累计执行回款3,512,360.00元 [4][6] - 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原因为目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6][7] -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7] 财务影响评估 - 终结执行程序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4][7] - 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案件实际进展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