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完善主承销商日常评价标准 持续提升主承销商综合执业能力
新华财经·2025-09-29 13:53
政策核心目标 - 优化主承销商日常评价标准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推动银行间市场高质量发展 [1] - 提升主承销商综合执业能力并引导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及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 [1] 评价机制具体优化方向 - 强化对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领域的资源投入以赋能科技创新与民营经济 [1] - 构建“发行定价-市场化销售-存续期管理-承销做市联动-风险分担-研究创新”六位一体的主承销商执业能力框架 [1] - 对普惠、科创、绿色债券、结构化产品、熊猫债、衍生品业务方面表现突出的机构予以专项展示以引导差异化发展 [2] - 提高自律处分等管理措施的警示力度以加强对合规展业的引导和维护良性市场生态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