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连锁企业监管出新规
人民日报·2025-09-28 21:55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压紧压实行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 - 规定针对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覆盖地域广、交易量大、所涉人群多的特点 要求防范从采购、加工制作、贮存到配送各环节的风险 [1] 监管职责划分 - 根据企业总部管理的门店数量进行分级监管 门店数量在1万家以上的企业总部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 - 门店数量在1000至9999家的企业总部由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 - 门店数量在999家以下的企业总部由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1] -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需在每年1月根据企业门店数量变化情况 统筹确定各级部门的监管企业名单 [1] 企业主体责任要求 - 要求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建立总部每月调度、分支机构每周排查、门店每日管控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1] - 明确企业总部在考核评价、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责任义务 [1] - 细化企业总部在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方面的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