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违规买卖股票,证券公司从业人员被罚没1.59亿元
扬子晚报网·2025-09-28 09:28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对证券从业人员展翔的违规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查处 认定其违法行为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并处以高额罚没款及市场禁入的严厉处罚 [1][2] 案件基本情况 - 当事人展翔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在从业期间通过控制使用多个他人证券账户违规买卖股票 [1] -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从2018年2月至2024年10月 长达近7年 [1] - 违法行为涉及持有和买卖多只股票 [1] - 证监会认定其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及现行《证券法》关于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1] 处罚决定与依据 - 证监会责令展翔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 [2] - 处以罚没款共计1.59亿元人民币 [2] - 对展翔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自宣布决定之日起生效 [2] - 处罚依据包括《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百二十一条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相关条款 [2] - 量罚时已充分考虑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 [2] 当事人申辩与证监会复核 - 展翔提出申辩意见 称相关账户交易为代他人操作 非本人决策及资金 请求减轻处罚 [1] - 证监会经复核认为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相关证券账户由展翔控制使用并决策 资金亦由其控制使用 [1] - 证监会认为已充分考虑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后果 量罚适当 故不予采纳其申辩意见 [1] 处罚考量因素 -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 [2] - 控制使用多人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2] - 情节被认定为严重 [2] - 证监会结合了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考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