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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36号文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市场建设的八大亮点值得关注
中国电力报·2025-09-28 03:00

以往默认使用统一结算参考点的方式虽简单易操作,但难以让现货市场的时空价格信号充分融入中 长期交易,也不利于培育经营主体的市场意识。《方案》允许交易双方按照"位置(节点)、价格形成 方式、计算周期"三个维度自定义中长期结算参考价,匹配不同经营主体的个性化需求,更好发挥中长 期交易作用。如新能源企业在签订中长期合约时,可选择场站所在节点作为中长期结算参考点,以实现 避险需求;如电力用户位于辽宁省非负荷中心,即节点电价较低地区,可与发电企业协商签订低于目前 中长期交易均价水平的合同价格,并选择用户自身所在节点作为中长期结算参考点,以降低用能成本。 亮点二:自主选择绿电与机制电量结算优先级 《方案》在中长期交易领域的突破性探索,集中体现在结算参考点机制的灵活化设计上。交易双方 不仅可以自主约定结算参考点,还可自行约定结算参考点价格的形成方式和计算周期,也就是说中长期 结算参考价格可以选择某一节点一定周期内的全部或部分时段的加权平均价格。这一设计彻底打破了传 统中长期合约结算参考点"单一化、固定化"的限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更灵活的交易环境。 亮点一:增强中长期交易灵活性 在《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