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为子公司罗定雅达和泰嘉合金提供担保的议案 预计担保总额分别为人民币35,000万元和10,000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等日常经营业务 [3] - 担保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具体担保事项由管理层全权办理 [3] - 该事项已于2025年5月16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担保进展情况 - 与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泰嘉合金提供1,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 [5] - 与浙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罗定雅达提供5,000万元最高余额担保 债权期限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6年8月11日 [7] - 两项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范围内 [7] 担保条款细节 - 民生银行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根据主合同条款确定具体起算日 [6] - 浙商银行担保保证期间覆盖多种情形包括债务展期或提前到期等情况 均设三年保证期 [8] - 担保范围均包含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8]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经审批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62,000万元 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7.30% [8] - 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5,800万元 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40% [8] - 所有担保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 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形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