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监管处罚事件 - 公司及控股股东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累计发生额2758.63万元 2024年底余额55.16万元[1] - 资金占用行为发生于2024年4月至12月期间 子公司西藏日出东方阿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西藏隆晟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 - 截至2025年1月底资金占用余额已全部清偿 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 违规责任认定 - 公司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2] - 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反《8号指引》第三条规定[2] - 董事长徐新建、总经理万旭昶、财务总监徐忠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丁玮被认定未勤勉尽责 需承担主要责任[2] 公司整改措施 - 公司及相关人员已就警示函问题开展严格整改 加强内部控制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3] - 承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3] - 强调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将继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4日14:00-15:00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6][8]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徐新建、总经理万旭昶、财务总监徐忠及独立董事穆培林[8] - 投资者可在2025年9月29日至10月13日期间通过官网预征集栏目或邮箱zqb@solareast.com提前提问[6][9]